国网额尔古纳市供电公司:酒驾无小事 警钟需长鸣

国网额尔古纳市供电公司:酒驾无小事 警钟需长鸣
近日,公司纪检例行抽查各供电所班组酒测情况,发现黑山头供电所存在2人酒精浓度较高,超过20mg/100ml。违反了《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员工奖惩规定》中第四章第十三条,损害了企业形象。
随后,公司纪委对以上2人开展了谈话,了解情况。经查,这两人前一天周日晚上与外地返回朋友3人饮酒,一时开心,多喝了几杯,以为过了一夜,酒精应该分解掉了。第二天坐车上班,当日并未饮酒。鉴于2人是隔夜酒,且是初犯,并未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公司纪委对他们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以上事件反映出部分供电所每周的案例学习及严禁违规吃喝宣贯学习未落到实处。同时员工对《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员工奖惩规定》的基本内容了解不够。安全思想意识淡薄,责任心不强。
通过此次事件,纪检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警醒别把“隔夜酒”不当回事警示教育。教育大家睡醒并不等于酒醒,“隔夜酒”也能形成“酒驾醉驾”,因“隔夜酒”引发的交通事故比比皆是,不能存侥幸心理。同时,纪检部门也会加强“八小时外”监督,不定期抽查员工状态。各部门、各所站都应引以为戒,加强员工学习和思想意识引导。上班前一天饮酒要适量,并掌握好时间,避免产生酒驾情况。
审核:李冬旭 作者:程春艳